菲律宾央行放松衍生品管制
2007-12-31 00:00

  菲律宾央行昨天宣布,央行已放松对衍生品活动的管制,扩大了无须事先获得监管部门批准的商业银行创设、分销或使用衍生品的范围。

  菲律宾央行行长Amando Tetangco表示,新的规定旨在促进国内资本市场的发展,帮助出口商及海外菲律宾劳工应对美元贬值。

  新规规定,如果遵守了菲律宾的会计准则,商业银行基本上就可从事任何的衍生品交易,以达到对冲自身风险的目的。

  商业银行可交易的衍生品种类众多,其中包括货币掉期、利率掉期、远期利率协议以及更长期限的类似金融期货。

  按照原有的规定,商业银行可从事的衍生品交易品种仅限于期限不超过1年的外汇远期和掉期。

  另外,央行通常批准的衍生品活动仅限于那些在有组织的市场(交易所或央行限定的场外交易市场)上交易的衍生品工具。

  菲律宾央行表示,为避免不适当的投机活动,新规涉及到的外币及外币计价资产衍生品仍需符合外汇监管规定。

  菲律宾央行上周批准了对外汇交易规则进行改革的方案。按照该方案,菲律宾将上调非贸易经常项目交易以及对外投资所需的外汇购买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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