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调整赴华人员申领健康码要求的通知
2022-05-20 13:59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确保自菲律宾赴华人员健康安全,根据国内最新防控要求,现就自菲赴华人员申领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以下统称“健康码”)要求作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一、隔离要求

(一)所有乘机人员应按照航司要求在登机前进行闭环隔离。如隔观期间出现症状,应立即中止回国安排,其密接人员亦照此办理。

(二)在菲中资企业项目(含中央企业、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人员须提前10天开始居家隔离,并由所在企业出具《隔离管理承诺书》。

二、检测要求

(一)普通赴华人员

1、所有赴华乘客登机前均须进行2次核酸检测和1次抗原检测(无论是否接种疫苗),结果均须为阴性。

①第一次、第二次核酸检测分别在登机前48小时、24小时内进行,两次检测应在使馆指定不同检测机构进行。取得上述“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请尽快上传材料至健康码小程序,使馆将为符合要求的乘客审发“蓝色”健康码。

②登机前12小时内须在执飞航司指定检测机构进行一次抗原检测,有关检测报告无须上传至健康码小程序。航司凭“蓝色”健康码和登机前抗原检测阴性结果办理值机。

2、健康码申报要求

①登机前2次核酸检测报告

②本人有效护照/旅行证资料页

③赴华机票或行程单

④中资企业项目人员,须上传《隔离管理承诺书》

⑤已接种人员,须上传《疫苗接种证明》

(二)曾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患者接触的人员

凡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发生过无有效防护接触的人员,须隔离观察至少14天方可安排赴华行程。符合条件后,按上述(一)类普通赴华人员相应要求申领健康码,并如实说明本人接触史。

(三)有感染史人员

有感染史(曾被确诊新冠肺炎,或虽未确诊但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人员痊愈6周后方可申请健康码:

1.申请人须在痊愈6周后,将使馆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前后4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本人护照/旅行证资料页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使馆预审邮箱(chinaembassy_ph@163.com),使馆工作人员将进行审核。邮件标题应标注为“本人姓名+护照/旅行证号码+确认痊愈申请”。具体要求如下:

①痊愈认定。等待核酸转阴:须到使馆指定检测机构进行第1次、第2次核酸检测(两次检测应间隔24小时以上,由不同检测机构交叉检测)并获得2份阴性报告。获得上述2份核酸阴性报告后,即视为完成痊愈流程。

②痊愈流程完成后自第2份核酸检测报告出具日期起算,至少满6周且身体状况健康的,申请人须到使馆指定检测机构再次接受2次核酸检测(两次检测应间隔24小时以上,由不同检测机构交叉检测),并获第3份、第4份核酸阴性报告。

例如:确认痊愈的第2份核酸检测报告出具日期为4月1日,则第3、第4份核酸检测日期须在5月12日之后。

2. 申请人完成上述要求后即可通过邮件向使馆提交预审,并在收到使馆邮件回复“通过确认痊愈审核”后,方可启动隔离和健康监测、行前检测,并按上述(一)类普通赴华人员相应材料要求申领健康码。

3、如申请人为在菲中资企业项目人员,痊愈6周提交并通过使馆预审后,再执行10天闭环管理、行前检测,并按上述(一)类普通赴华人员相应材料要求申领健康码。

三、外国公民赴华

外国公民赴华申请健康状况声明书的参照本通知执行。

以上系根据疫情、病毒变异特点等因素做出的安排,今后将视疫情形势和境外输入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请赴华乘客务必继续做好行前防护,倡导行前自我健康监测,避免因登机前检测阳性造成滞留或入境后造成输入。

本通知要求自2022年5月28日起正式实施,请搭乘上述日期以后航班的乘客注意遵照上述规定执行。此前发布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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