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区护照、旅行证

  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由澳门特别行政区身份证明局颁发给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持有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身份证者。

  澳门特别行政区旅行证由澳门特区政府身份证明局颁发给:1、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非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2、持有澳门特别行政区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者;3、无权取得澳门特区其它旅行证件者。

  海外澳门特区护照、旅行证申请人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大使馆、总领事馆、领事馆或直接向特区身份证明局索取“澳门特区旅行证件申请书”以及“海外邮寄申请须知”。

  申请人按要求填写表格,并备齐有关材料后,直接将材料寄送:

  澳门南湾大马路804号中华广场20楼

  澳门邮箱1089号

  身份证明局局长

  电话:(0853)28370777(咨询)、(0853)28370888(预约)。

  传真:(0853)28374300。

  网址:www.dsi.gov.mo

  电邮:info@dsi.gov.mo

  无证件或证件过期、需回澳门申请办理证件的澳门居民,可向驻外使、领馆请求协助。

推荐给朋友:   
全文打印       打印文字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