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出国人员遗失护照办理旅行证

  一、适用情形

  临时赴国外时护照遗失、被盗,又急于回国的中国公民。

  二、所需材料

  (一)如实、完整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

  (二)照片三张(详见照片要求);

  (三)原护照复印件(如有)或其它证明申请人中国国籍和身份的材料(如户口本、身份证或出生公证等)复印件;

  (四)护照遗失、被盗情况书面说明。内容包括个人情况,遗失、被盗护照情况和经过,护照号码、签发机关、签发时间,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  

  三、办理时间及费用  

  (一)办理时间:此类申请需向相关机关确认申请人身份,因此办理时间不能确定使领馆将尽快核查办理。  

  (二)规费:950比索。  

  四、注意事项  

  (一)护照一旦丢失、被盗,签发机关在您提出补发申请后即宣布该护照作废,有关国家、国内公安机关、国际刑警组织等均将获得相关信息数据通报。因此,丢失、被盗护照即使找回也不能继续使用,否则您将面临入出境受阻的风险。     

  (二)旅行证办妥一年后未取证者,证件将被作废销毁,并将可能影响申请人下次证件申请  

  (三)申请人需本人亲自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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