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护照颁发(新生儿)
(2019年7月1日更新)

   

  一、适用情形  

  父母双方为中国籍,或一方为中国籍、一方为菲律宾国籍,在菲律宾出生的儿童,可按有关要求申办中国护照。  

  二、所需材料  

  (一)如实、完整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201711日起,驻菲律宾大使馆全面实行护照申请在线预约,请在线填写、打印申请表,并预约时间办理。  

  (二)照片2张。具体要求是: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光面相纸),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15mm-22mm、高28mm-33mm,背景为白色,不得着浅色衣服,表情自然,双眼睁开,双唇自然闭合,全部面部特征清晰可见  

  (三)父母双方护照及在菲律宾合法居留证件、签证(如有,如ACR I-Card等)原件及复印件;  

  (四)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菲律宾结婚的需提供由菲律宾国家统计署(PSA)颁发的结婚证明及收费收据);  

  (五)菲律宾国家统计署(PSA)出具的儿童出生证原件及收费收据;  

  )父母双方同意为儿童办理护照的声明;父母一方为菲律宾国籍的,还需提供父母双方出具的放弃儿童菲律宾国籍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书面声明(空白声明书可在使馆领取),以及菲外交部出具的新生儿未取得菲律宾护照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