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普通护照加注收费的通知
2021-06-13 11:49
 

  为进一步便民惠民,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免征部分出入境证件收费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1年第22号)精神,我馆自2021年6月10日起受理的普通护照加注不再收取费用。

  
  驻菲律宾大使馆
2021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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